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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代理记账:公司核名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
发布时间:2018-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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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称谓一般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上海(市)+字号(商号)+工作(或许工作特色)+组织形式;


2、所用商号不得与其它已核名通过的或注册的相同工作或无标明工作的企业称谓中的字号(商号)相同,这种没有工作特色的企业称谓归于国家局核名,这种企业称谓的长处就是受全方位的维护,不受工作束缚,这也是许多老板会考虑国家局核名的重要原因。


3、不得与其他企业变更称谓未满1年的原称谓相同;


4、不得与已注销挂号或被撤消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称谓相同;


5、企业称谓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称谓,企业分支机构称谓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称谓;


6、企业称谓应当运用契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运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企业称谓不应当明示或暗示有跨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